富平县莲湖初级中学关于午休期间学生管理工作告家长书
尊敬的家长:
按照县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从年5月8日起,实行夏季作息时间表。全体师生进行午休,为了确保学生午休的安全和质量,切实做好午休管理工作,学校制定了严格的午休管理制度。现将具体要求告知大家,请各位家长积极配合学校,自觉履行对学生午休的监管义务。
1.午休时间:12:30——14:10
2.所有走读生统一在学校吃完午饭后,回家午休。家长必须按照中午放学时间,准时到校门口接送学生。因接送不到位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家长自行承担。
3.所有住宿学生,严格按照午休时间在学生公寓午休,由学校统一监管。
4.午休期间,家长一定要督促孩子按时休息,确保午休质量。
5.学校14:00开大门,严查13:55前到校学生;所有学生不得早到、迟到,规划好路途用时,确保往返学校时的交通安全。
6.学生在家午休期间,禁止游玩、去娱乐场所、下河游泳等各种不安全活动。
7.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规则,树立“一盔一带”安全出行文明意识。上下学时,文明骑车、步行,杜绝事故发生。不随意横穿马路,路过施工地点、危险地段等要特别谨慎。
8.家长要教育孩子注意饮食安全,不吃生、冷、变质的食物,不到无证摊点、小店购买食品或用餐,谨防食物中毒。
9.上下学期间,家长要严格把关,严禁学生乘坐无证经营、报废及超员车辆。疫情期间,尽量避免乘坐公交车,若必须要乘坐公交车辆等,请科学防控,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保护好自己。
10.走读生在家午休期间,若因家长监护不力,造成学生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路途交通安全),由家长及监护人承担。
富平县莲湖初级中学年5月8日扫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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