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白癜风的费用 https://jbk.39.net/yiyuanzaixian/bjzkbdfyy/nvxbdf/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保障广大市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成都市及各区(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已出台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鉴于部分建设领域从业人员需执行相关管控规定,对生产工作、业务办理等造成影响,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针对疫情防控形势下若干问题进行了答疑与提示。问:如果因为疫情管控,监督人员不能到场,如何保证开评标活动正常开展?答:各区(市)县住建行政监督部门应保证本部门监督工作人员核酸每日一检,确有特殊原因(如隔离、参加抗疫等),应提前更换监督人员,保证开评标监督工作正常进行。问:如果因疫情管控,不能在工作日及时办理招标活动相关公示业务,是否可以在节假日办理?答:按照《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0部门关于做好招投标领域相关工作服务保障稳增长的通知的通知》(成发改法规〔〕)精神和市交易中心相关通知,全市各招标人、代理机构在住建行政监督部门招标文件编制系统提交通过后,可在节假日期间通过市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办理招标公告公示信息(含招标公告、澄清、补遗、评标结果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合同公告等)业务。问:新冠肺炎疫情是否属于不可抗力?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一)》(法发〔〕12号),应按照具体情况判断新冠肺炎疫情是否符合不可抗力的条件。问:因新冠肺炎疫情造成工期延误及停工损失应如何处理?答:因新冠肺炎疫情导致建设工期实际延误的项目,发包人应根据实际延误情况合理确定顺延工期,工期延误导致的停工费用损失由发承包双方合理分担。问:因新冠肺炎疫情造成防疫费用应如何处理?答: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南>的通知》(建办质函〔〕号)、《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南(版)》,发承包双方应细化施工现场疫情常态化防控具体措施,因疫情常态化防控发生的防疫费用,可计入工程造价。问:我在成都一家施工企业工作,后天需要参加一个项目投标,现在出不去了,怎么办?答:目前,我市房建和市政工程的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标段已全面实行不见面开标、招投标线上投诉,投标人均可线上参与投标,如需投诉可在成都市招投标行政监督平台提交。问:施工总承包和监理企业想申请稳增长信用激励加分,因疫情无法到统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怎么办?答:市住建局充分考虑当前疫情情况,正在升级优化系统,后期企业可通过系统直接申报;统计部门的证明材料也可用“统计直报平台”的系统截图代替。问:我是施工企业员工,因为管控,项目保证金业务无法办理,请问该怎么办?答: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关于阶段性缓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人社厅函〔〕99号)通知,年7月1日起至年9月30日,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进行阶段性缓缴。市住建局联合市人社局于7月22日发布《关于阶段性缓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有关事项的公告》,具体内容为缓缴期间,按相关规定需采用现金方式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施工企业,通过“成都市建设领域农民工综合服务平台提交缓缴保证金承诺书及缓缴申请,经批准后可暂缓新开工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手续办理。若存在缓缴期结束后仍未实际开工等情况的项目,确需延长缓缴期限的,应在年10月20日(含)前通过系统报项目属地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同级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问:我是施工企业项目现场管理人员,最近因为疫情无法离开小区,因此在实名制系统上无法在电子围栏范围内打卡,请问如何处理?答:情况一:工地在疫情管控区域,全工地停工。这种情况可以向属地质安监站申请停工(即中止安监),中止安监后实名制系统上显示的该项目在建状态为“停工”状态,即可暂停打卡;情况二:某一位管理人员在疫情管控区域,但工地照常施工,则需在《成都市建筑行业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系统》缺勤报备中申请请假,并选择代班的人员。问:我们是拟申报成都市建筑业企业“二十强”评选的一个企业,因疫情防控原因申报材料无法盖公章或申报材料无法收集完整怎么办?答:可在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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