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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3日晚上,富平法院执行局干警加班加点、雷霆出击,快速执结一起身体权纠纷案件,彰显了司法权威,有效实现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本案中,申请执行人张某与被执行人王某娘家相邻而居。年12月,张某丈夫李某锯伐自家石榴树出售,王某娘家的一棵苹果树妨碍其拉树通行。李某遂与王某娘家协商锯伐苹果树事宜,王某则提出赔偿要求,双方未达成赔偿意向,后购买李某家石榴树的买树人付给了王某娘家元,张某称买树人从买树款中扣除了元,接连两次去王某娘家索要锯树赔偿款。年1月,张某夫妇再次去王某娘家索要之前锯树赔偿款元,双方发生争吵,张某左胳膊被砍伤,医院急诊治疗,医院住院,于当月23日出院。县公安局鉴定张某系轻微伤,对王某作出行政拘留13日并处罚款元的行政处罚,对张某丈夫李某作出行政拘留3日的行政处罚。张某向法院起诉后,申请误工期限、护理期限鉴定,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鉴定。王某不服鉴定结论,申请重新鉴定,法院再次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双方当事人就事故责任比例、赔偿事宜不能形成一致意见,纠纷成诉。

经法院审理判决,王某应赔偿张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各项损失合计.05元。判决生效后,王某拒不履行赔偿义务,张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找到被执行人王某核实案件情况,督促其尽快履行判决义务,但被执行人王某情绪异常激动,明确表示对判决内容不服,坚决不履行赔偿义务。后办案人员从强制执行与人伦道德两个方面出发,对王某进行了长达两个多小时的说服教育,王某终于表示愿意履行赔偿义务,但需要给其留有一定时间筹集赔偿款,办案人员便让其回家筹款。约定还款日期到来后,王某并未交纳案件款且经承办人两次电话传唤未到执行庭说明情况,经了解王某在外租住、具体住址不详,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其名下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的执行陷入了僵局。7月13日下午两点三十分,刚刚外出办案归来的案件承办人在得知被执行人王某抱着孩子回到娘家的消息后,果断请示局领导到王某娘家对其进行传唤。见到王某后,王某称自己没有凑够案件款,生活都没有着落,其父身体有病且孩子年仅三岁,都需要她照顾,不愿前往法院配合执行工作,僵持了近一个小时后,执行法官无奈将其拘传到了法院,临走时王某将父亲的衣物放进了洗衣机清洗并带上了孩子……到达法院已是下午六点多,同时执行法官传唤了申请执行人到达执行庭协商处理该案,试图通过面对面的释法明理、说服教育让双方当事人冰释前嫌、和平协商解决纠纷,但双方一见面就吵得不可开交。于是执行法官转换思路,背靠背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希望采取强制执行与释法明理相结合的方式化解该起纠纷。办案法官以说事实、举例子、讲道理、释法理的方式通过长达三个多小时的说服教育,终于促成了双方当事人的和解意向,被执行人王某也愿意按约定全部履行赔偿义务。但王某称部分案件款需要回家去取。考虑到此时已是晚上9点多且王某带着三岁的孩子,孩子也非常疲惫饥饿,三名执行干警便开车将王某及其孩子送回娘家并顺利收取全部案件款,随后立即赶到申请执行人张某家中将全部赔偿款交付给张某。

本案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用其纯粹的法治信仰、朴素的为民情怀感动了双方当事人。在促成和解意向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对执行法官说得最多的话并不是赔偿款应该给多少,而是“我相信你”。这种信任,来自于法律的强制执行力,也来自于深夜带给当事人心灵上的一丝温暖……

来源:富平法院

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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