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不到5岁的孩子同一时间失去了父母,我们老两口年纪又大,一直担心照顾不好孩子,多亏有你们帮忙!”日前,在泗洪县检察院内,拿着与社区共同签署的司法救助金监督管理协议的莫大爷终于放下了压在心头半年多的大石头。

年8月,莫大爷的孙子和孙女还不到5岁,但两个孩子因为一起刑事案件失去了母亲,父亲受到刑事处罚,只能由爷爷奶奶抚养。

检察机关了解到,两个孩子的爷爷奶奶年纪较大,没有固定工作,本身经济也不宽裕,抚养两个孩子存在很大困难。泗洪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核实上述情况后,本着主动救助、优先救助、及时救助的工作理念,及时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为两个孩子顶格申请到15万元的国家司法救助金。

钱到账了,能否切实用于孩子的生活和学习开支,成了承办检察官最关心的问题。为保证救助金专款专用,真正保障好两个孩子长期利益,泗洪县检察院多次与孩子的爷爷莫大爷、社区居委会人员以及中国银行沟通,研究解决救助资金的监管主体及监管方式等问题,最终促成达成《司法救助金使用监督管理协议》。协议规定,莫大爷作为救助金的具体管理人,社区居委会作为第三方代管人,双方共同在中国银行开设“联名账户”,用于接收司法救助金。救助金每半年支取一次,具体支取金额由监护人提出申请,社区居委会予以核定,双方共同到银行网点办理取款业务。

与一般的司法救助金不同的是,这笔钱是由三方共同监管,孩子的监护人也不能随意挪用、侵占、截留,账户里的每一分钱都必须在监管下,实实在在地投入到孩子的健康成长中。

除了监管好这笔救助金外,检察机关和两个孩子所在的社区,在他们今后的成长中,也承担起一部分“监护人”的责任。目前已经结合未成年人保护等相关职能,启动了对孩子们的心理疏导、教育等方面的帮扶措施,让他们在父母缺位的特殊情况下,也能有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各项帮扶、关爱措施将涵盖这些特殊未成年人整个成长周期,并不仅仅是‘给钱’。”承办检察官说道。

年以来,泗洪县检察院已通过建立司法救助金联名账户为四名未成年被害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29万元,切实为未成年人思虑长远,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做细做实。

来源

新华日报·交汇点

拟稿

汪琪翔陈利

编辑

许梦璇

审签

王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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