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陕西富平抽水蓄能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审批陕西富平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陕富蓄办〔〕7号)收悉。经我厅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委员会年第9次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富平县老庙镇,电站装机容量兆瓦(4×兆瓦),设计年发电量23.45亿千瓦时。本工程为日调节纯抽水蓄能电站,工程主要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系统、地面开关站、取水工程等组成,工程属一等大(1)型。上、下水库均为新建水库,上水库在杨家峪沟沟脑开挖扩库形成,正常蓄水位米,死水位米,正常蓄水位以下库容万立方米,调节库容万立方米;下水库在杨家峪沟沟口筑坝、库内扩挖形成,正常蓄水位米,死水位米,正常蓄水位以下库容万立方米,调节库容万立方米。输水发电系统位于上下水库间万斛山山体内,地下厂房采用中部开发方案。工程水源为洛惠渠洛西干渠北洛河地表水,工程用水依托已建成的洛惠渠及东雷二期抽黄灌区供水渠道和新建的取水工程。建设的取水工程包括洛西干渠与东雷二期抽黄下寨三级站交汇口新建连通管路、李家八级站附近新建取水泵站、取水泵站至下库给水处理站取水管线以及给水处理站。工程总投资.亿元,其中环保投资.88万元,占总投资的1.23%。
该项目符合《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年)》,经审查,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厅原则同意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工程建设和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加强施工期及运行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恢复措施,控制和减小施工对区域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前应对表层土壤进行剥离,单独堆存,严格执行分层开挖、分层回填的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对地表进行生态修复或复耕。
(二)强化水环境保护措施。砂石骨料生产废水采用超高悬浮物废水一体式工艺处理、混凝土拌和系统洗涤废水采用沉淀处理、机械修理系统含油污水采用隔油池处理后回用,均不外排。施工期及运营期生活污水采用成套地埋式二级生化处理设备进行处理后,用于道路降尘及绿化洒水。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使用符合环保标准要求的运输车辆和机械设备,施工期应加强扬尘管控和施工机械尾气管控,施工场地采取设置围挡、物料覆盖、洒水抑尘、车辆清洗及密闭运输等措施,管沟开挖、回填作业严禁大风天气施工,严格控制施工扬尘。砂石料加工系统、混凝土拌合系统落实封闭措施,配备除尘设施,确保废气达标排放。运行期采暖采用电采暖。食堂油烟应安装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油烟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排放。
(四)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运输时间,优先选择低噪声机械设备,夜间禁止高噪声施工活动或运输;做好爆破施工组织,优化爆破工艺,减少噪声、振动影响;根据情况安装减振、隔声设施,减少对周边居民影响。
(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料应分类收集,施工期施工场地、营地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处理。机修废油、机组废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定期运区域指定垃圾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六)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按规定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和日常维护,严防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公开环境信息的主体,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要求依法依规公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畅通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渠道,保障可能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公众环境权益。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自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报我厅重新审核。
六、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渭南市生态环境局及富平分局负责该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你公司在接到本批复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分别送上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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