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富平县教育局印发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学校达标监测活动实施方案》,启动了富平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学校达标监测工作。
教育局成立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学校达标监测活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确定了年度达标监测学校名单,明晰了年度达标任务,拟定实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学校达标监测“”工程,即:年达标20所学校,年达标20所学校,年达标30所学校,年达标45所学校。积极促进全县义务段学校达到“生均占有值达标、教师队伍科学成长、学生全面发展、教育教学质量优异、校园文化特色鲜明、学校管理精细、社会认可度高”的目标。
为推动达标监测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富平县建立了教育局相关业务股室、教育督导机构、中心学校及县属义务段学校“三方联动”的工作机制,采取学校自查申报、中心学校审定申请、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申报、县级评估认定的“四级推进”监测评估办法,在年完成富平中学、东上官初级中学、淡村初级中学、齐村镇齐村学校等4所初级中学,莲湖学校、东华小学、庄里镇觅子小学、淡村镇仲勋学校、宫里镇董村小学、薛镇两门小学、曹村镇中心小学、到贤镇小惠小学、张桥镇念田小学、曹村镇老池小学、梅家坪新安小学、刘集镇中心小学、流曲镇中心小学、美原镇中心小学、老庙镇中心小学、留古镇中心小学等16所小学的县级评估认定、市级复查审核、省级监测核对等工作。
教育局要求:各中心学校、县属义务段学校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达标监测工作,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计划;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定专人负责,及时解决学校达标活动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要严格监测程序,坚持标准,确保监测质量,坚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教育局将把各中心学校、县属义务段学校组织实施情况,作为年度责任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优树模的重要依据,作为校长任免的重要参考;对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视情予以责任追究。
来源
督导股李敏艳
编辑
李孟洋
审签
王燕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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