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52号),现将餐饮服务场所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按照“属地负责、部门联动”要求,建立网格化管理防控体系,压实“四方责任”,从严从紧落实餐饮行业疫情防控管理措施。

二、加强员工健康管理。餐饮从业人员须全面接种新冠疫苗,至少每3日检测1次核酸,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的每日检测1次核酸,凭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上岗,“黄码”人员不得上岗。工作期间,须规范穿戴工作服、口罩、手套等。餐饮单位每日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登记。

三、规范就餐人员管理。严格落实扫“宿康宝场所码”通行要求,设置“1米线”,

专人查验进店人员行程卡、体温、佩戴口罩。严格控制就餐人流量,同时段堂食不得超过座位数的50%,包间人数不得超过10人。

四、严格场所清洁消毒。餐饮单位要动态保持店内干净整洁,设置专(兼)职消毒员,规范开展场所清洁消毒。加强通风换气,保持加工区域和就餐区域的空气流通。

五、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管理。严格落实食品进货查验登记制度,采购进口冷链食品执行“三专三证四不”管理要求,使用“江苏冷链”进行追溯管理。

六、做好餐饮外卖人员管理。严格执行餐饮外卖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加强配送设施设备清洁消毒,推行“无接触配送”。

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餐饮单位督促检查,对违反相关规定、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泗洪县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

年4月17日

来源:爱泗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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